日前,《廣州市鼓勵支持個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指引》印發實施。
根據該指引,補貼對象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廣州購買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以發票日期為準),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以下補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補貼10000元/臺;車輛價格在15萬元(含)至20萬元,補貼8000元/臺;車輛價格在20萬元(含)以上,補貼6000元/臺。
補貼車輛要求包括:
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等的新能源汽車;在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領信息系統登記,并接入市新能源智能汽車大數據監測平臺;按照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則,車輛在能效、低碳、智駕、智控、動力、能耗等領域符合相關條件(見附表,所有車型均需滿足基本條件和對應任一項指標先進性條件),并實現規;茝V應用。
辦理補貼,需攜帶個人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銀行活期賬戶儲蓄卡或存折、車輛信息編號。
如何辦理?首先,經銷商收集上述個人消費者申請材料,上傳至市道路事務中心指定系統并送車輛生產企業核實;車輛生產企業核實相關申請材料后送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審核車輛信息材料;經審核后的申請材料送市道路事務中心核查,經核查無誤后,發放補貼資金至個人消費者。